一、建立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制 从今年上半年开始,该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新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实施集中审批,并加强房产市场的监测,实行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长效管理机制。
二、及时出台规范房地产规章。制定出台《房地产市场管理办法》、《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廉租住房配建办法》等,修订完善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预售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环节认真把关,新建商品住宅小区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建立准入清出制度 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市场准入清出制度和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拒不整改的,不予批准其开发建设新项目清理出房地产市场。对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满1年的,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加强开发建设全程监管。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县建设、国土、房产等部门认真执行《青河县2006年-2010年住房建设规划》,严格把关,按规划分年度逐步实施。执法人员联合执法检查,专门负责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规划、建设、销售全过程的监管。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建房面积超标,重复享受房改政策及集资建房变相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等问题进行核实清查,对违规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完)(责任编辑:周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