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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专项打击“黑车”行动

  • 作者:  来源:新疆晨报  日期:2009-2-24 23:16:09
  •     晨报讯: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交通厅了解到,为期3个月的专项打击“黑车”行动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要求,从今日起,我区交通部门将与公安部门联合“打黑”。
        据了解,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出租汽车市场普遍存在“黑车”等非法经营,一些地方的“黑车”还比较猖獗。“黑车”问题已成为出租汽车行业的一个“顽症”。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将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重点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的行为。重点治理主要线路、机场、车站、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新建小区、城乡接合部等地区的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重点整治区域为解放南路、和平路、延安路、喀什路、新华南北路、仓房沟路、团结路、乌拉泊片区、红雁池片区、六道湾片区、七道湾片区、大湾片区、赛马场片区、西山片区、八钢片区、七纺福利区、石油地调处、新疆大学家属区、南郊停车场、南郊客运站、北郊客运站、碾子沟客运站、乌鲁木齐火车站、国际机场、华凌市场、月明楼市场、商贸城、边疆宾馆等。
        乌市客运统管办将对未办理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而从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扣留其车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按规定处以罚款;对非本市客运出租车未经本市客运管理机构批准而从事起点在本市的经营活动的,或本市区域运营车辆从事起点超出本区域营运活动的,责令整改,没收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罚款。
        交通部及公安部特别要求,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一定要重证据、重事实。
        (本报记者 朱泓源)
    交警夜检检出22名酒后驾车人
        晨报讯:2月20日晚,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了大规模夜检(上图)。共检查到酒后驾车22人,无照驾驶12人,暂扣驾证15本,暂扣车辆54辆。交警不定期的夜检对夜间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另外,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2月20日开始至3月31日,在乌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4种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查。
        (文/图 本报记者 马伊宁 通讯员 方有功)
    三路公交车体育馆站点将取消
        晨报讯:自3月15日起,3路、920路、923路公交车在人民路由西向东“体育馆”站点将被取消,交通部门在此提醒乘客注意乘车变化。
        据介绍,3路、920路、923路公交车在人民路由西向东“体育馆”站点停靠后,需要连续变更车道左转弯进入东环路,造成该路口堵车现象比较严重。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乌市城市交通局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勘查后决定,取消3路、920路和923路人民路由西向东 “体育馆”站,而由东向西的站点保持不变。
        (本报记者 朱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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