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 您的位置 燃烧 >> 燃烧新疆 >> 新疆便民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 作者:  来源:新疆经济报  日期:2008-8-26 22:17:2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居民今后也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了。8月18日,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已出台。
        该医疗保险启动阶段按其参保人员不同,筹资标准也有所不同。原则上为:学生儿童 (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非在职在校大学生、少年儿童)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20元,补助80元;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个人缴纳10元,补助90元。成年居民即除学生儿童以外的其他非从业居民,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120元,补助80元;属于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人均家庭收入低于统筹区所在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低收入家庭个人缴纳60元,补助140元。
        按照上述筹资标准,兵团居民参保缴费以家庭个人为主,大学生等特殊群体可通过学校或单位统一组织参保。参保居民应于每年9月至12月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凡在本年度办理了次年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可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据悉,在一个年度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至2.5万元。对连续缴费5至8年、9至12年、13年以上者,最高支付限额在原基础上分别增加1万元、2万元、3万元。 (本报记者 贾增宽)
  •                              
                                            分享收藏到 新浪ViVi 365Key网摘 和讯网摘 Google书签 Windows Live Del.icio.us Yahoo书签 提交新发现,Dig it 添加到百度搜藏 Save to inu.cc 收藏此页到纯我网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 相关文章

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168号(世纪花园) 新ICP备:05000483号 QQ-81055124 手机: 13039414517 呵呵~若有错误请告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