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说,2008年"十一"国庆节即将到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08年"十一"国庆节、肉
孜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9月29日—10月5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008年10月2日是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肉孜节,按规定过这一节日的各族职工10月6日补休一天,其他职工照常上班。
通知说,"十一"放假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各族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旅游工作,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按惯例,从2008年10月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13∶30上班—17∶30下班(乌鲁木齐时间)。(责任编辑:牛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