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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嘉美轩突涨物业费住户不满纷纷拒交

  • 作者:  来源:新疆晨报  日期:2008-11-4 13:47:48
  •     晨报讯:“以前不是一块五吗?怎么说涨就涨呢?”上周四,得知小区物业费已由去年的1.5元上涨到2元后,业主小周连连发问。
        小周住在乌市北京路由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嘉美轩小区,小区只有一栋18层的住宅楼,共256户业主。去年10月,她在该小区买了130多平方米的房子,今年9月入住。
        “购房前,销售人员说物业费是每月每平方米1.5元。”小周说,现在她却被告之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我跟物业理论,他们说今年小区完成了绿化,所以按一级标准来收费。”
        住户郭新对于2元物业费也提出了质疑。“我到网上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按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小区各项服务达到一级标准后才能收取2元的价格,但目前小区的许多服务都不到位,怎么能按一级收取呢?”
        郭新举例说,小区楼道卫生常常无人打扫、楼道灯坏了不及时更换、业主车辆随便停放、很少能看到保安在夜间巡逻,“至于绿地,根本看不到花草树木,更别提什么健身场所了。”他说。
        对于业主的反映,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美轩物业办张主任解释说,小区去年一些服务没跟上,所以只收取1.5元,今年保安、保洁员等都已配齐,各种绿化也基本完成。
        对于业主们提出“未达到一级服务功能却按照一级标准收费”的质疑,张主任认为,“各种服务不可能完全让居民满意。”
        张主任还说,以前物价部门经过对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等级评定后,就会确定每个小区的收费等级,“但现在这个等级评定工作不搞了,完全按物业公司的资质来收费,广汇物业公司是一级资质单位。”张主任坦言,目前小区只有60多户业主交纳来年的物业费。
        许多住户认为,一级资质物业单位并不代表服务就是一级。一些住户表示,他们将拒交物业费,直到得到合理的解释为止。
        据了解,按乌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7层以上带电梯的高层住宅,服务质量收费一级每月每平方米2元,二级每月每平方米1.5元,三级每月每平方米1.1元,四级每月每平方米0.8元。
        (本报记者 胡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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