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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一女子的涉外婚姻困局?

  • 作者:  来源:新疆晨报  日期:2008-7-10 15:31:14
  •     嫁个洋老公、娶个洋媳妇——— 上世纪80年代初,涉外婚姻在我国初露端倪。
        远在西北边陲的新疆,因与多个国家接壤,对外交流日趋频繁。从1986年开始,民政部门就设立了涉外婚姻登记处。
        尽管近年来人们对跨国恋情较之改革开放初期态度上更为理性,但是,当越来越多的新疆人成为涉外婚姻的一方,他们与另一方在文化、习俗、价值观、人生观上的差异也在现实生活中日渐凸显。
        由于种种差异,涉外婚姻这座城池显得难于把守。据民政部门统计,涉外婚姻的数量和离婚的数量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一段段看似浪漫的涉外婚姻中,究竟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酸甜苦辣?

    不欢而散

        7月5日中午时分,在首府的“五月花”饭店,伴着轻音乐,熙熙攘攘的食客们在餐桌前谈笑风生,身形纤瘦的娜拉(化名)静静地坐在饭店的一角,等待他的出现。
        为了和他见面,32岁的娜拉精心给自己化了一个时下流行的“烟熏妆”,银棕色的眼影在灯光下很耀眼,她还特意穿上了色泽明艳的套裙,又专门去美发店做了一个精致的盘发。
        他是娜拉的前夫路易(化名),比娜拉大10岁,法国人。2000年秋天,家住昌吉的娜拉和路易在乌市一见钟情,次年秋天,两人在乌市登记结婚并一同前往法国。
        2005年,一家三口回到了新疆,后因种种原因,两人感情出现裂痕,路易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去年夏天,法院经一审、二审后判决两人离婚,他们5岁的儿子判归娜拉抚养。
        路易很快来了,金发碧眼的他在人群中比较惹眼。在礼节性寒暄之后,他用汉语告诉娜拉,自己带着录音笔,会随时录下彼此的谈话。娜拉觉得别扭:“一日夫妻百日恩,至于嘛!”
        路易直奔主题:“我爱儿子,我要抚养他。”对于法院将儿子判给娜拉的判决,路易很不满意。
        “你又到法院告我了?我更爱儿子,没有他,我活不下去……” 娜拉克制着情绪,拿出一份起诉书,起诉书是路易写的,他要夺回儿子的抚养权,这个案子不久就会开庭。
        两人的谈话最后升级为争吵,这引起了周边食客的注意,两人各付各的账,不欢而散。
        (背景:据自治区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 (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
        我区从1986年开始,分别在乌鲁木齐、石河子、喀什、伊犁四地设立了涉外婚姻登记处。1989年,在乌市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仅有28对,1992年上升为56对,2002年猛增至114对。近几年,每年数量还在不断增长。
        在涉外婚姻中,“洋女婿”占到大多数,他们的国籍有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的,也有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涉及约20个国家。)

    曾经其乐融融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娜拉盯着家中的金鱼,思绪回到8年前。
        2000年,24岁的娜拉从昌吉来到乌鲁木齐闯荡,凭借不错的英语口语应聘到乌市一家高档宾馆当服务员。
        同年秋天,路易来疆参加商务洽谈,入住娜拉所在的宾馆,对漂亮勤快的娜拉一见倾心。在路易热烈的追求下,娜拉坠入爱河,2001年夏天,两人在新疆登记结婚,之后,娜拉随路易一同飞到了法国。
        “在13个小时的飞机行程中,我的心一直都是悬着的,结果是美好的还是糟糕的?我反复在想。”娜拉说。
        新家比娜拉想像的要好得多,在法国一个气候宜人的小镇上。但渐渐地,娜拉感到了一些“不习惯”。
        一次,娜拉和路易去婆婆家聚餐,之后,她看到路易递给婆婆一张支票。此后,夫妻二人每次去婆婆家吃饭时,路易都会递支票,娜拉一打听才知道,这是当地的习俗,子女成年后去父母家吃饭要交伙食费!想起在新疆,亲朋好友常请客吃饭的情形,娜拉特别怀念。因文化和习俗的差异,在法国,除了丈夫外,她没有其他朋友。
        2002年秋天,娜拉在法国生下了儿子。娜拉说,儿子的出生给了她莫大安慰。儿子拥有法国国籍,娜拉教他说汉语,路易教他说法语。因为孩子小,娜拉放弃工作,成了全职妈妈。
        2005年,因工作原因,娜拉一家来到新疆。路易以国外专家的身份在新疆一家企业就职,娜拉依然在家带孩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背景:据乌市民政局相关人员介绍,从涉外婚姻的登记资料来看,双方主要是经人介绍或工作时相识。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驻新疆,特别是新疆白领及擅长外语的文化人士与外籍人士接触较多,同时,市民出国机会增多,是首府涉外婚姻与日俱增的主要原因。)

    婚姻解体

        路易在新疆这家企业就职不久,夫妻二人就因种种矛盾时常争吵。
        路易认为,娜拉文化程度低,没有经济收入,还老跟他吵架,既增加精神负担,又增加经济负担。
        娜拉认为,她不出去工作是因为孩子太小,需要人照顾,在中国,老公养活老婆孩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争吵持续了1年多,2007年春天,路易将娜拉起诉到乌市沙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和娜拉的婚姻关系,并由他抚养儿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感情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判决两人离婚,双方共同在乌市购买的一套房子归娜拉所有,他们的孩子还小,由母亲娜拉抚养,路易每个月给孩子支付抚养费1821元。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双方都不满意,向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年底,乌市中院终审判决两人离婚,而孩子的抚养费根据路易的收入加到了每月4000元。
        “大半年过去了,抚养费他就没利索给过……”娜拉说。为了要抚养费,娜拉经常跑法院的执行局,但执行法官告诉她,执行外国人的财产,对他们来说难度很大。
        (背景:据自治区民政厅负责涉外婚姻的相关人士分析,造成涉外离婚的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文化差异及沟通障碍,决定了涉外婚姻具有很高的不稳定性。
        其二,理想与现实差距过大,造成跨国婚姻离婚率与日俱增。不少中国姑娘嫁到国外前,对当地情况一无所知,对于她们所嫁的人也缺乏了解,当现实和她们的想像差距太大时,便产生很大的失落感。)

    子女归属之争

        对娜拉来说,现在最令她揪心的事是孩子的去留问题,因一次宫外孕,娜拉再孕几率很低,“我从小就失去了父母,如果再失去儿子,我不知道该怎么活。”娜拉忧心忡忡地说。
        娜拉是中国国籍,她的儿子是法国国籍,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孩子在中国居留的签证就到期了,必须办理签证延期手续。但出生证明、护照等办手续的文件,却都在路易那里“扣着”。
        为这事,娜拉不止一次找到沙区法院的执行局。
        “既然法院把儿子判给我,就应该帮我把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护照从路易那里执行给我。”娜拉对执行法官说。但法官们认为,判决书上没有注明出生证明、护照等的归属问题,判决书上没写明的东西,无法执行。
        管辖路易就职单位的外事部门——昌吉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娜拉也多次向他们求助过,目前,他们正积极协调处理此事,尽最大努力避免孩子非法居留的情况出现。
        (背景:据悉,涉外离婚案件中,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子女的归属之争,根据国际惯例,在哪个国家登记结婚或办理离婚,就应依照哪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但由于双方是不同国家的公民,法律条文在执行时往往困难重重。
        自治区民政厅相关人士提醒,缔结异国婚姻关系时,双方都须谨慎,对各种情况应考虑清楚再作决定。为了防备离婚后的经济危机,涉外婚姻中的双方可在公证处等机构预留一笔 “婚姻保证金”,既可作为一方生活困难时的周转款,也可作为婚姻破裂后过错方给对方的补偿金,但须双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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