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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市政府发布稳定市场物价通知

  •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12-4 22:24:52
  •     晨报讯:物价起伏牵动百姓神经,昨日,乌市政府发布有关市场物价稳定的通知要求:今年到明年年初,原则上不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促进节能环保除外)。
        昨日,乌市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乌市市长助理、政府新闻发言人李宏斌介绍了 《乌市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市场物价稳定工作的通知》的具体内容。
        按通知精神:今年到明年年初,原则上不得出台除促进节能环保外的新的政府调价措施,凡是直接推动价格指数上涨的调价一律放到指数平稳后出台。同时,乌市政府将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
        若遇突发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引起价格显著上涨,确需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实施时限、具体范围和有关政策。在引起商品或服务价格显著上涨的因素消除后,会及时解除价格干预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乌市政府将加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经济手段,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扶持农副产品生产,健全完善粮肉禽蛋奶储备机制。
        此外,乌市将展开专项检查,加强价格监测,保障市场供给。
        李宏斌说,今年以来,乌市居民收入增加水平幅度超过物价上涨水平,但物价变动未从根本上影响大多数百姓的正常生活。(本报记者 范琼燕)

    严查涉及粮油肉价格违法行为

        即日起,乌市将展开专项检查,针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家禽及以上述产品作为原料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以及涉及上述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查处以下4种违法行为。
        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会议纪要、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群众排队抢购,并导致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经营者通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种乱收费行为。
        市民可拨打24小时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举报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价格异动须直报乌市委市政府

        乌市将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分析,若出现价格异动情况,有关部门须立即上报乌市委市政府。
        对粮食、肉类、食用油、禽蛋、蔬菜等价格以及煤炭、液化气、医疗、教育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分析,落实主要食品价格监测日报工作。
        如出现群众排队集中购买、价格异动情况,要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并报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出现漏报、瞒报现象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相关部门要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和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落实“菜篮子”行政领导负责制

        通知指出,落实“菜蓝子”行政领导负责制,应做好肉禽蛋菜、食用植物油、牛奶等主要副食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对乌昌地区现有可调小麦进行统一调配,对面粉出厂价实行最高限价,确保粮食供应,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同时鼓励扶持养殖业的发展。
        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副食品的生产、购进、销售工作,对库存数量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各族人民安定、祥和地过年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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