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陈季说,喀什外办由国家外交部特别授权可以为因公出国人员办理护照,对于在喀什从事外贸经营的企业人员或者个体私营人员到周边国家从事贸易活动的,可以给予办理因公普通护照。过去,喀什地区委托外贸企业代办因公普通护照,有很多企业钻政策空子,打着外贸企业的名号收取高额费用。
喀什要全面对外开放,就要吸引更多内地企业要到周边国家去开拓市场。因此,喀什决定取消委托代理的业务,现在凡是在喀什的企业都可以到外办申请办理出国人员因公普通护照,除了自治区发改委明确规定的收费价格以外,一律不允许增加费用。
在喀什地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记者看到,凡在喀什地区正式注册的企业都可以直接办理企业人员的相关出口手续,打破了以外按照户口所在地办理出国手续的规定,只要在喀什地区投资办企业的人员可以为其办理出国手续。同时,喀什地区注册企业邀请的国内客户,均可办理出国手续。
喀什推出的这一政策就是想将喀什的外贸做起来。在外贸扶持奖励政策上,喀什地区推出:凡出口喀什本地产品,每出口1美元奖励人民币0.05元,非本地产品的企业,每出口1美元奖励0.03元。